发布时间:2020-10-14信息来源: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嘉善县干窑镇卫生院异地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(包括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)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嘉善县干窑镇卫生院异地新建项目
地 点:嘉善县干窑镇窑砖南路59号
建设单位:嘉善县嘉善县干窑镇卫生院
建设内容:为了进一步改善嘉善县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,加快干窑镇卫生事业,提高人民群众的医疗健康水平,经干窑镇卫生院党委、政府研究和县卫生局的意见,决定异地新建嘉善县干窑镇卫生院。嘉善县干窑镇卫生院本项目选址于嘉善县干窑镇窑砖南路59号,在基地内建有一栋干窑镇卫生院综合楼,综合楼由门诊楼、急诊楼、医技楼、公共卫生服务中心、办公楼等组成。本项目建成后开放床位60张(10张备用)。
公示时间:2020年10月14日至2020年11月10日(20个工作日)
联 系 人:吴明权
联系电话:18857360135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附件下载: